1、一、挂名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 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
3、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
4、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5、 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
6、 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7、对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登记而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笔者认为应根据在股权转让后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确定,不能简单肯定或否定。
8、但一般认为在各种要件具备的前提下,仅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应当肯定其股东资格。
9、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解释的立法精神,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后生效的,才依此认定合同的效力,比如《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生效的规定。
10、否则适用当事人合意成立即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符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情形,合同即为成立。
11、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应当是当事人合意,与合同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
12、工商登记是国家对法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是社会公信力的具体体现,这种证权性登记仅旨在向社会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起到对抗第三人的表面证据功能,而不具有设权性功能。
13、所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同样不会保护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而已履行受让对价义务,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的受让方其股东资格则应受到法律保护。
14、挂名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二、挂名股东是否可以享有股东权益 挂名股东是可以享有股东权益;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15、 2、股东资格的取得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条件如有取得股东资格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等,形式要件如在股东名册上进行了记载、在工商登记簿上进行了登记等,因此从理论上说,任何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欠缺都会导致股东资格的无法取得。
16、所以,只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有文件证明(诸如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挂名股东出了资;第二,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证明上有挂名股东的名字,则不管事实上该挂名股东是否出资,就应该推定为该挂名股东已经实际出资并确认该挂名股东具有公司的股东资格。
17、 三、挂名股东协议怎么写 挂名股东协议甲方:乙方: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
18、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19、 2、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20、 3、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21、 4、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2、 5、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23、 6、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劳务费用。
24、 7、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25、 8、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6、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本文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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