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确定今年市场主体发展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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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全市市场主体提升年工作部署会上传来消息,在去年全市市场主体快速增长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发展趋势和预期目标,围绕“扩数量、提质量、增效益、优结构”十二字方针,吕梁市确定了今年市场主体发展的主要目标:总量上,保持合理增长;结构上,持续调整优化;质量和效益上,实现大幅跃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部署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持续优化“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厚植发展“沃土”。2022年,我市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制定实施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十大平台”建设,全年市场主体净增7.62万户,净增率26.35%,超额完成省定20%目标任务。全市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首次破百,达到107户;涉税市场主体增长1.85倍,达到14.45万户;1户企业上榜全国民企500强榜单,12户进入全省民企百强行列,入围量均居全省前列。在各种超预期因素交织叠加影响下,市场主体逆势快速增长,实现了“量质齐升”。

在此基础上,2023年我市市场主体发展力争:在总量上,保持合理增长。市场主体增速保持在18%左右的合理区间,总体继续保持蓬勃发展态势。年底前,力争市场主体净增6.57万户左右,其中企业净增1.5万户左右,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3万户左右。在结构上,持续调整优化。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企业梯次培育成效显著提升,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十大平台”市场主体集聚效应更加凸显。年底前,力争全市市场主体中企业占比达到21%左右,每千人拥有企业数达到26.5户左右,“十大平台”集聚市场主体3万户以上,力争达到4万户左右。在质量和效益上,实现大幅跃升。企业对GDP增长及税收、就业增加的贡献率不断攀升,市场主体综合实力、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年底前,力争涉税市场主体占比达到50%左右。(记者 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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