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9·16”窒息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公司未收到政府部门停产等决定通知


【资料图】

帕瓦股份8月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公示下发的《绍兴诸暨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16”一般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市场上出现了对该调查报告的相关报道。

2022年9月16日7时12分,公司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45万元。 2023年7月13日,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公示下发《绍兴诸暨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16”一般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本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事故等级范围内,不属于规定的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等级范围。经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本次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刻启动内部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开展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全面排查隐患,未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未收到政府部门停产等的决定通知,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未收到有权机关对相关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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